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掘墓人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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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罗浩然?”

“是的。外面的世界,还存在着?”

“是。”

“没有世界末日?”

“没有。”

五天后,我已化作幽灵,躲藏在你的背后,看着你。

你倒在我被埋过的地方,身负重压,一团漆黑中,确信世界末日降临,唯有等待死亡。我知道你心里想的一切,也知道你正在编织一套杀人的幻想,弥补你面对我时的犹豫与怯懦。你以为我从未见过你,你以为我还寄希望于你来救我,却没想到我会祈求你杀了我。

你错了,我认识你。

但你永远都不会记起我。

时间,倒回到五天前……

那时我还活着,还在呼吸地底混浊的空气。除了双手和头部还能活动,我全身被埋在瓦砾废墟中。我心爱的丘吉尔也如此,它无助地狂叫,期望将人引来救我们。

突然,一道电光射入这黑屋子。

你来到半坍塌的电影放映机房,用手电照射我和丘吉尔的脸,刺得我睁不开眼睛。

你认出了我。

而我也认出了你——叶萧,一个出色的警官,你一直在追查我,想要将我绳之以法。

但你不会知道我的过去,不会知道楚若兰的真正死因,那是任何人都无法靠近的秘密,隐藏在一个坚固到极点的核壳深处。

即便你发现那封遗书,也仍然会被我编造的记忆而欺骗。

比如我的年龄,在户籍档案资料里,我今年四十岁,实际上我只有三十六岁,今年是本命年。

没错,我的所有身份信息,包括家庭出身以及教育背景,全都是在十年前伪造的。我之所以看上去像四十岁,是因为我的青少年时代在悲惨世界中度过,因此显得过分成熟,面孔被苦难刻满沧桑。

我不知道自己出生在哪里,也不知道生日是几月几号。当我刚开始记事,就在全国各地流浪。我有一对养父母,他们没有姓名只有外号——我的养父叫“馒头”,我的养母叫“蛋花”,这是他们最爱吃的奢侈品。而我叫“大叉”,因为我最爱用手指在沙地上画大叉。养父母是一对流浪者,他们操着标准的北京农村口音,这让我后来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。

少林寺脚下的深山中,我们从郑州去洛阳,当然买不起火车票,便抄近路走山间小道。在大雪覆盖的松林间,我们吃着少林寺和尚施予的窝头。养父母烤着火告诉我——他们是在唐山把我捡到的,在郊外的一片荒山脚下,完全倒塌的军工厂里,传出一阵婴儿的哭声。当时,有一条野狼徘徊在月光下,循着哭声想要来叼走婴儿。养父母出于同情心,用棍子赶走了那条凶狠的狼,从废墟里救出了濒死的男婴——那年养母刚生下个儿子,没几天就夭折了,她看着襁褓中啼哭的我,流着眼泪解开衣服。我本能地咬住*,顽强地活了下来。我没有资格成为地震孤儿,因为有人怀疑我本就是流浪汉亲生,因为养不活才塞给政府。最后,养母实在舍不得离开我,就把我当作自己的孩子,带在身边踏上流浪旅途。

我几乎去过中国的每个地方,跟着养父母靠捡垃圾为生,收集各种废纸箱与瓶子,去回收站换些钱来买吃的。通常十多天才能吃到一块馒头与一碗蛋花汤。养母经常带着我坐在废玻璃前照镜子,她说我天生是一个漂亮男孩,长大后会有许多女孩喜欢我——她说着说着会掉下眼泪,不知是想起死去的儿子,还是想到将来我不可能讨到老婆。小时候我很聪明,养父教会我认识了几个字,但他自己只读到小学三年级。有一年我们路过浙江的农村,替乡镇工厂回收工业废料,我总是趴在乡村小学的窗下,偷听他们上课。为此我经常挨打,有时头破血流,养父母也不敢找人要个说法。后来,我遇到一个城里来的支教老师,他让我坐进课堂,送我一套旧课本。就在那一年,我学会了一千多个汉字,并在小学六年级的考卷上,拿到了学校的最高分——但我没有资格继续读书,当我的同学们升了初中,我却跟着养父母去了南方。

十三岁那年,我们在深圳的建筑工地上捡垃圾,养母被倒塌的吊车砸中身亡。养父抱着我哭了几天几夜,直到被强制关进收容所,塞进大卡车遣送出广东。

五年后,那个寒冷的冬天,我和养父再也找不到可以捡的废品,饥肠辘辘地饿了好几天,沦落到沿街乞讨。我们不幸遇上了城管。我被城管踹了一脚,养父愤怒地上去理论,结果被一群城管拳脚相加,当场死在白茫茫的雪地里。我抱着他的尸体,看着白雪上鲜红的血,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——十多年后,我派人到那座城市查出当年带头打人的城管,然后制造了一场交通事故,让那个畜生被一辆卡车轧死了。

养父死后,我孑然一身,扒上一列运煤的火车,来到了东部沿海的这座大城市。

那一年,我见到了她。

“是你杀了楚若兰?回答!是?或者不是?”

“是。”

“算你还是个男人。”

“你想杀我吗?”

“我……”半坍塌的电影放映机房里,叶萧戴上手套,从地上捡起一片碎玻璃,锋利的破口发出寒光,耳边响彻拉布拉多犬的狂吠,“为这一天,我已等待将近一年了。”

那一年,我十八岁。

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衫,白条纹的蓝色运动裤,一双垃圾桶里捡来的旧球鞋。透过街边理发店的橱窗,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脸,有一双大而沉默的眼睛,原本白皙的皮肤稍稍晒黑了些,乌黑的头发因为经常用冷水冲洗,并非杂乱无章也没有散发臭味。我的个头比许多城里孩子更高,虽然从小没吃过任何有营养的食物,就连牛奶的滋味都没怎么尝过。矮小瘦弱的养父母,一直猜想我的亲生父母肯定是身材高大形象俊美,说不定还是“艺术工作者”。

那是个深秋的下午,阳光穿过梧桐树叶,洒在理发店的玻璃门上。当我痴痴地看着“镜子”里的自己,摆出街边广告里吴奇隆的表情,那扇门却突然打开,走出一个少女。她刚理完头发,似乎只是稍微修剪了一下,扎着长长的马尾。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大毛衣,冷冷地看着我的眼睛。几秒钟后,我才意识到自己挡住了她的路。我害羞地低头,退闪到一边轻声说:“对不起。”

“没关系。”

她看起来很有礼貌与教养,匆匆打我身边走过。等到我抬头看她,没想到她也回头来看我,两个人的目光撞到一起,我看出了她心里的疑惑——这个人怎么穿得像个乡巴佬,可长得倒挺像城里人?干吗要站在理发店门口照镜子?是不是变态?不过,他挺帅的……

她并未走远,而是来到一家街边的租书店,摸了半天口袋,才发现所有的钱都在理发店用完了。老板说那是最后一本,很快就会被别人借走。当她失望地要离去时,我冲到她面前,从兜里掏出最后一枚硬币,结结巴巴地说:“我……我……借给你……”

她警觉地后退半步:“你是谁?”

“我……不是……坏人……”

我那一口标准普通话在这座城市颇为罕见,这么漂亮的少女为此而害怕也很正常。她盯着我看了片刻,大概是从我的眼里发现了某种异常的单纯,她接受了:“谢谢。明天会还给你的。”

于是,她借到了那本《七龙珠》。

那天晚上,我连半块大饼都买不起了,饿着肚子在桥洞下过了一夜。

第二天,同样的时间,我又来到租书店门口,特别把头发整理了一下,把衣服清理干净,装作玉树临风地站在那里。

她来了。

还是那么漂亮,头发不再扎成马尾,而是披散在肩上。但她不是一个人。

她的身边跟着两个男生,看起来像她的同学,都是高高瘦瘦惹女孩喜欢的样子。其中一个男生掏出一块钱,塞到我手里说:“谢谢你。”

随后,另一个男生用异样的目光盯着我,一半出于怀疑,一半又出于同情。

他轻声对那个男生说:“叶萧,你说这个人奇不奇怪?”

“嗯,是住在桥洞底下的人吧。”

而少女拉住他们的手说:“周旋,叶萧,你们陪我去游戏机房好吗?”

他们三个人肩并肩走了,而我永远记住了这两个名字。

那一年,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还有许多老房子,还能看到开阔的天空下飞过的鸽群,还有小巷间里坊中屋檐下放学的高中生们。这附近没有垃圾场,每天都有环卫工人来收垃圾。而我如果要收废品,起码要有十几块的本钱,可我连废纸箱都收不起。我原本准备离开,去郊外的废品场生活,却决定无论如何都要留下来——为了每天都能看到那个少女,看她天蒙蒙亮就背着书包去上学,看她跟那两个男生一起放学,看她回到家亮起灯复习功课,看她半夜熄灯前窗帘后的身影。

我很快知道了她的名字——若兰。

可是,我仍然没有赚到一分钱,每晚忍着饥饿睡觉,去饭店后门捡吃剩下的也越发困难。直到有一天,我饿得实在无法忍受,悄悄摸进一个忘记关门的人家。这家的门口沿着巷子,墙外有块水泥墩台,躺在屋檐下可以不受风吹雨淋,我时常躲在这里,痴痴地看着天空。我发现这户人家房子很小,但有个超大的冰箱,拉开门掏出一堆熟食,蹲在墙边狼吞虎咽起来。然而,主人听到动静跑了出来,将我拎起来一顿暴打。

他是个四十多岁的下岗工人,整天无事可干待在家里,才会大白天开着门。但是,在我的连声哀求之下,他很快放下拳头,反而给我倒了一杯水,以免我吃太多噎着。我忍着没有流下眼泪,跪在他面前道歉。他动了恻隐之心,相信我说的一切,干脆就让我露宿在他家的屋檐下,偶尔把吃不完的剩饭剩菜留给我。而我保证绝不会再闯进他家,不会弄脏他家的外墙,肯定到公共厕所去解决。为帮助我维持生计,他还借给了我二十块钱。

于是,我开始在附近以收废纸为生,挨家挨户走过,捧着一堆废报纸,还有一杆市秤,人家一眼就能明白。我的价格比别人更公道,反正我不是贪心的人,只要赚到吃大饼与馒头的钱就够了。我很快还清了二十块钱,换上了廉价的新衣服,去澡堂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,大胆地出现在若兰家门口。

我还是不敢跟她说一句话,即便她身边没有那两个少年。有时她也会看到我,眼神相对时会微微一笑,她似乎对我并无戒心,因为我浑身上下收拾得还算不错。

有一次,我与她几乎肩并肩走路,当我按捺不住地想要跟她说话时,她却抢先说道:“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呢?”

我羞涩地摇摇头。“没有,只是凑巧吧。”

“你就是跟着我,晚上还躲在我家楼下。”

“对不起!”我不是一个会说谎的人。

而她甩了甩马尾说:“幸亏我没把这件事告诉我的两个男同学,否则他们一定会来揍你的。”

“哦,谢谢。”

“我叫若兰,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。”

“我——”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名字,只有一个外号“大叉”,就连养父母也这么叫我,“我没有名字。”

“没有名字?”

“是的,我没骗你。”

虽然,我相信自己的表情是诚恳的,但若兰的眼睛里分明写着——你就在骗我。

“让我想想。”正好路过一家音像制品店,她指着橱窗上罗嘉良的海报说,“你就姓罗吧。名字嘛,我昨晚在背语文课本里的李白的《赠孟浩然》,你就叫罗浩然吧。”

“罗浩然?”

“这个名字不错哦,听起来就像是个大人物。”

“我?大人物?”想到这里,我自己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。

当我们两个一起笑起来时,头顶一户人家的窗户打开了,一个家庭主妇伸出头来喊道:“喂!收废品的!到我家来收旧报纸!”

我的脸色一下子变了,羞于让她知道我的职业。而她慢慢后退两步,轻声说:“你去吧。”

我给了楼上女人一个白眼,回头若兰已经不见了。

“连警察都要杀我?”

“罗浩然,你杀了人,就应该偿命。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可就算我把你抓住了,他们未必会判你死刑,说不定很快就会把你放出来!”

“也许吧。但我从没想过要杀若兰。”

“不要抵赖!”

“你们每个人,都想要杀了我!”

那年冬天,满大街都是张学友的歌。

四一中学的高中生放了寒假,我每天都看到若兰与周旋在一起,却没看到叶萧。我有一次蹲在墙边,远远听到周旋跟若兰说,叶萧回新疆的父母家去过年了。

除夕夜,我躲在下岗工人家门口的屋檐下,盖着一床捡来的破棉被,又加上几层厚厚的纸板箱,再压上几块石棉瓦,以阻挡家家户户燃放的鞭炮。当我被爆竹声吵得难以入眠时,却听到窗里传来激烈的争吵。下岗工人还有老婆和女儿,她们都极其讨厌我,觉得墙外住着一个收废品的流浪汉,既不吉利又很危险。从此,下岗工人再也不敢跟我说话了,他的老婆还去找了居委会,要把我从她家外面赶走。但是,她家的墙外属于公共场所,谁都无权把我赶走。我不想回到桥洞底下住,那里阴暗潮湿又总是发生命案,我只想躲在这条小巷子里,可以每天都看到若兰经过。

大年初一,下起了漫天遍野的大雪,我穿着一件捡来的军大衣,脚上蹬着塞满破棉花的跑鞋,走到若兰家门口。

她正在自家门前堆雪人,我静静站在雪地里看着她,不敢靠近,仿佛我身上有什么脏东西,只要往前走一步,就会把这干净的雪人弄脏,或者让它瞬间融化。雪花渐渐布满我的头发与衣服,远看起来我自己更像个雪人。

她向我走过来喊道:“你冷吗?”

常年流浪,我已习惯在冬天穿着单衣裹着棉被露宿街头,并不怎么惧怕寒冷。

“不。”

“你为什么不说话?”

面对若兰的问题,我低下头,真的不说话了。

“过来陪我堆雪人好吗?”

她的主动让我意外,我缓缓走到她面前,掸去自己头发与眉毛上的雪。

半小时后,我和她一起堆起了堪称完美的雪人。

当我们各自抓起雪块放上去,四只手凑巧碰在了一起——摸过雪的手看起来冰冷,其实自己感觉很热,我的耳根子红透了,赶紧把手缩回。

看着这个漂亮的雪人,若兰摸了摸它的眼睛说:“谢谢你,罗浩然。”

没想到她还能记得这个随手给我起的名字:“你还记得?”

“当然,你这个每天盯着我的跟踪狂!”

“对不起。”我害怕地后退两步,生怕她喊别人来抓我。

“但你不是坏人——对吗?”

“你怎么知道?”

“因为。”她缓缓靠近我,“我相信你的眼睛。”

“眼睛?”我摸了摸自己的眼睫毛,抚去一片刚刚降落的雪花。

“再见,我要回家吃午饭了。”若兰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,向我挥了挥手,“加油,大人物!”

她回家了,白茫茫的雪地中,只剩与我一同亲手堆起来的雪人。大人物?那究竟是希望还是嘲笑?

接下来的几天,我都看到周旋来找若兰玩,他们一同出去放鞭炮,去其他同学家里串门,坐公交车去更远的地方。每当他们在一起,我就不敢出现在她面前,看着自己身上肮脏的军大衣,再看看周旋穿的崭新的羽绒服,实在没有脸走出来。

每天晚上,我在水泥墩子后面睡觉时,都会听到下岗工人家里的吵闹声。有时,他的老婆故意往外泼一脸盆冷水,将我从头到脚浇得湿透,只能去流浪汉聚集的桥洞下面烤火换衣服,要不是我年纪轻身体好,早就冻得生病甚至死掉了。

年初四,这天晚上迎财神,到处都是烟花鞭炮。下岗工人虽然没几个钱,也在自家门前放起高升,还把我的棉被扔进了垃圾桶。这下我彻底无家可归了,只能沿着墙根四处游荡,来到那栋传说中的“鬼楼”。

这栋三层小楼在巷子最深处,传说几十年前里面的人家集体自杀,从此留下各种闹鬼传闻,就再也没人敢住进去了。我也怕鬼,否则早就搬到这偌大的空宅里了。

我痴痴地坐在“鬼楼”底下,感到阴冷的风嗖嗖地从地底吹来,抬头却发现三楼窗户里亮起一盏幽幽的灯——这栋楼早就断了电,哪里来的灯呢?除非是蜡烛。

那三楼窗户布满灰尘,多少年没人住过了。但在窗里的烛光照映下,却有鬼魅般的人影闪过。我吓得逃到“鬼楼”外面,听着此起彼伏的爆竹声,给自己壮胆。

忽然,我看到“鬼楼”里走出来一个人,穿着白色的羽绒服,还戴着连衣的风帽,让人看不清她的脸——是她?

我凑近了要看清楚,却听到她一声尖叫,原来真的是若兰!

她没有看到我的脸,只是转身向另一个方向逃去,直到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。

我又回头看了看“鬼楼”,三楼窗户里的烛光熄灭了。她来这里干什么?不会是来捉鬼的吧?

冬天很快过去了。叶萧从遥远的新疆回来,他们进入最艰苦的高三阶段,遇上若兰独自一人的机会更少了。

我只能每天清晨看着她出门,而她每次见到我,都会送来一个微笑。但在春暖花开之后,我再也见不到她的笑容了。偶尔几次单独相处,不过是她周末出门打瓶酱油,正好撞到我在收旧货。看到她总是愁眉不展的容颜,我很想问她发生了什么,可是,我怕我跟她越说越多,就会忍不住说出心里话——我很喜欢她。

不,我不可以说出来,我只是一个收破烂的流浪汉,任何一个正常女孩都不会喜欢我,何况是那么漂亮的若兰。不要再异想天开了,更不要尝试自取其辱。说不定她还会告诉家长,接着我会被赶出这片街区,而她很快将把我遗忘,包括我的脸和我的名字。

春天,我回到那个下岗工人家门口过夜,尽量远离他家的墙根与窗户,却还是不断听到他老婆的谩骂声。直到一个晚上,当我正在熟睡,突然有人来到身边——像我们这种流浪汉,每天睡觉必须保持警觉,否则被人杀了都不知道。我一把抓住了那个人的手,却发现是下岗工人。他说今晚降温,看我这么睡觉担心着凉,就给我加一条厚毛毯。我感激地向他道谢,继续睡了过去。

天还没亮,巷里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。我感觉到某种危险,翻身跳起准备逃跑,却被几双大手牢牢压在地上,同时一把手铐挂到了手上。

我看到了三个警察,还有下岗工人和他的老婆,那个女人对警察说:“就是他!半夜闯进我家偷钱!”

“我没有!”

我大声为自己辩解,但一切都是徒劳。警察从我的口袋里搜出了写有下岗工人名字的存折,里面有几百块钱下岗工资——昨晚,他不是来给我加毯子的,而是对我栽赃陷害,把存折悄悄塞进我的口袋,就是为了把我从家门口赶走,永远不要见到我这个祸害。

我在这片街区收废品已经半年,从没做过一件坏事,街坊邻居对我的印象也不错。可自从被警察抓住,却没人替我说过一句好话。警察甚至告诉我,巷子里的每户居民都说我不是好东西,一看就是小偷小摸的社会渣滓,强烈建议警方对我严肃处理。

我受到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,被送到劳动教养管理所,跟一群地痞流氓无赖关在一起,还被几个畜生残忍地强奸过,因为他们说我又嫩又漂亮——后来我想要找到并杀了他们,可茫茫人海中,再也无法寻觅。

一年后,我伤痕累累地从劳教所出来,容貌发生了很大变化,我想我已经不是人了,而变成了一只恶鬼。

但是,我被放出来的当天,还是去了市中心的那片老房子。

我想要见到若兰,大声地告诉她,我喜欢她——虽然我是一个可耻的“两劳人员”。

然而,若兰消失了,连同她的父母。

我问了很多人,才得到答案——就在我被警察抓起来的第二天,若兰一家就离开了这座城市,举家搬迁到南方某个地方。那栋房子属于若兰叔叔一家,而她婶婶是个恶毒的长舌妇,很快把丑闻传了出来。

原来,就在那年春天,若兰的父母发现女儿怀孕了。她始终没有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,也拒绝去医院把孩子拿掉。她说自己功课很差,估计考不上大学,还不如把孩子生下来,早点出去找份工作养家。她的父母为此以泪洗面,但无法改变女儿心意。最终,父母也无颜见人,悄悄给若兰办了退学手续,一夜之间举家南迁。这年秋天,若兰在外地生下了一个男孩。

我恨他们!恨住在这片老房子里的人们!有朝一日,我要把这片房子全部拆光,盖起一栋大楼,让这些看似高傲的城里人,世代住在这里的居民,蔑视我欺负我抛弃我的人,也尝到跟我一样无家可归流浪的滋味!

我更恨那个下岗工人一家,他们卑鄙地对我栽赃陷害。他有一个显著的塌鼻子,让我在很多年后一眼就认了出来——而他直到在地底被我杀死,也没有再记起我的脸。

“不!不要!”

“罗浩然,我是警察,我代表法律,我不能杀死你。”

眼看着叶萧放下碎玻璃片,罗浩然大声吼道:“你怕了?你不敢杀我?你怕被人发现真相?你害怕被关进监狱?”

“不是。”

“你真的不用怕,这里的每个人都想杀我,任何一个幸存者都可能是杀死我的凶手,没有人会怀疑到你!”

“你那么想死吗?”

“叶萧,我知道你想杀我,你的眼里早已写满仇恨——请你杀了我吧。”

从二十岁到二十六岁,作为“两劳人员”,我受尽各种苦难与屈辱,身上与心里多了许多伤痕。我依然过着漂泊四方的生活,经常为了一个肉包子而与狗打架。我也曾经用收破烂赚来的钱创业,开过路边的小饭馆与杂货店,但每次都被城管、工商、卫生这些部门以非法经营为名而取缔告终。我这才明白,一个“山上”下来的人,没有背景与本钱,无论多么努力与聪明,想要创业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。

十年前的春节,我在北方沿海的一座城市。我再一次被城管暴打,抢去身上最后几十块钱,走投无路地来到海边,准备踏入冰冷的海水,结束这卑微的一生,却发现海水里有个人在挣扎。我立刻把那个人救了起来,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。那是一个年轻女子,容貌普通但不丑陋,从衣着来看是个体面人。她已呛入许多海水,奄奄一息,我用了各种方法,终于让她醒了过来。

她睁开眼睛,看着我的脸,第一句话是:“你是天使吗?”

我明白天使是什么意思,我眨了眨眼睛,说:“不,我是恶鬼。”

差点死掉的她面色一下子恢复了,从痛苦变成微笑,接着哈哈大笑:“好吧!我不想自杀了。”

我把她从海滩上抱起来,直到公用电话亭,向路人借了一块钱打电话。几分钟后,一辆奔驰轿车开到路边,把我们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。她开了一个豪华套房,洗澡换衣服,还给我买了一套阿玛尼西装。为答谢我的救命之恩,她又请我吃了一顿西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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