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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 不喜欢就还给我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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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萝的回来让家里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,郑丰谷和刘氏红光满面,云萱亦是神采奕奕,就连文彬和嘟嘟都粘着她似乎有说不完的话。

隔壁的宝生媳妇,二根媳妇,其他的大婶大娘大叔大伯都纷纷来这边串门,三叔三婶也带着云桃他们来坐了会儿,热热闹闹的吃晚饭的时候都没有清净下来。

一直到天黑夜深,乘凉的、串门的人才逐渐散去,郑丰谷去关上了大门,而刘氏她们则开始整理堆满了屋子的东西。

“你这都买了些什么东西回来啊?”刘氏忍不住的又嗔怪了一句,“你攒点钱也不容易,可别都花没了。”

云萝一边指挥着把各种盒子包裹分类归拢,一边回答她,“这点银子我还是有的,也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买的,还有一些是祖母准备好让我带回来送你们。”

“老夫人已经送了许多东西,你咋又带来了?”

“一点点,不是很多,送来了你只管收着就是,等下次我去府城的时候,你也给准备些家里有的鸡鸭鱼肉咸菜蔬果的就行。”

刘氏瞪了她一眼,“你还真是不嫌寒碜。”

“不寒碜,来往都是一份心意。”

云萱在旁边听了一耳朵,问道:“小萝,你下次啥时候去府城啊?”

这一问,屋里也立刻就安静了下来,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看着云萝。

云萝将一个厚实的油纸包放进其中一个篓子里,抬头说道:“我这次回去,不过上了族谱和祭祖,只在族人之间走动了一圈,还有宴请宾客要等兄长来了之后再主持。兄长正在来江南的路上,等他到了之后会来接我去府城,到时候也要请你们一块儿过去。”

本来正在伤感小闺女恐怕住不了几天就又要离开,一听她最后那句话,刘氏顿时心中一慌手足无措了起来,“咋……咋我们还要去呐?这……下里巴人的,可别给你丢脸。”

不仅是刘氏,其他人也都有些畏缩之色,但畏缩之中又夹杂着些许期待和欢喜。

云萝也跟她说:“都是我爹我娘我姐我弟弟,哪里丢人了?”

郑丰谷关好了大门从院子里走进来,搓着手说道:“那卫家是啥样的人家,往来的肯定也都是些有权有势的富贵人,我们一群乡下泥腿子混在中间,就怕要嘲笑你也是个乡下丫头。”

这还真是极有可能的事,但云萝又如何会在乎?

“乡下泥腿子,不也把我养得这么好?”

云萱和文彬的是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云萱轻轻的推了她一下,说:“哪有你这样自吹自擂的?”

文彬却有不同的意见,“三姐本来就很好,我再没见过比三姐还要聪明厉害的人了。”

郑嘟嘟正抱着个盒子“吭哧吭哧”的想要打开来,闻言顿时从百忙之中抬起头来用力的说道:“对!”

云萝还跟文彬说:“你不是好奇江南书院吗?到时候我带你去小舜镇上看看,书院不一定能进去参观,在外面看看却是没问题的。”

文彬的眼睛一下子就锃光发亮,不管能不能去那儿读书,江南书院确实是所有江南学子心目中的一片圣地。

刘氏和郑丰谷对视了一眼,有些忧心,又有点欢喜。

他们在这个小村子里待了半辈子,最远的也不过到临近镇上,这一下子就要往府城去了,心里总是忐忑又期待的。

那可是府城,不仅仅是越州府的府城,更是整个江南道的首府,顶顶繁华的地方。

一屋子的东西先分类放好,然后云萝才开始分派起了给家人准备的东西。

兰香一直安静的在旁边帮忙搬东西,此时终于轮到她出场。

云萝拿出一匹布,她就说:“这是新出的广陵布,最是细密柔软,用来做贴身小衣,穿着比丝绸还要舒适服帖。”

“这是妆花锦,现在天气炎热不适合穿着,等到秋冬时节,做一身小袄真是再好看也没有了,日常穿着或是出门走亲戚都再适合不过。”

“这是织锦罗,清凉舒爽,正适合夏日穿着,天然的带着暗纹,无需再另外绣花,这是花开富贵,这是出水芙蓉,这是茂林修竹,这是松鹤延年……”

介绍完料子,她又跟着云萝的动作介绍起了饰品,“这是缀宝轩出品的金簪和玉镯,府城的夫人和太太们最是喜欢缀宝轩的东西,想到太太简朴惯了,小姐特意挑选的简单式样,平常使用都不突兀。金玉楼颇受年轻姑娘的追捧,他家的各色珠花头面亦是十分精致,小姐特意给郑姑娘挑选了一整套的头面呢,不管是平时闲暇,或者过年走亲戚的时候,亦或是出嫁前招待宾客那两日佩戴都很合适。”

云萱一下子就羞红了脸,看着送到她手上的整套头面,亦是爱不释手,又问:“这要不少银子吧?”

兰香的开口介绍让云萝松了口气,反正她自己是做不到这样详尽介绍的,顶多说一句“这些料子我看着挺好,镇上也不怎么多见,娘你看着安排。”

而现在云萱询问,她便说道:“不贵,总共也才六件,不过是成套的才看起来贵重一些,其实价格还比不上娘的一只玉镯,给你日常佩戴,等你出嫁的时候,我再给你准备一套更好的。”

刘氏正稀罕的摩挲着玉镯子,听到云萝这话不由吓得手一抖差点把玉镯脱手扔出去,慌忙拿稳小心的放回到盒子里,又去看了看云萱的那一套头面,看到里面的一对耳环,一对金钗,还有一对扎实的雕花金镯,更是目瞪口呆。

哎呦喂,这玉镯子原来是这么贵的吗?

“买这么贵的东西做啥?这玉老脆了,要是不小心磕着碰着,可不得心疼死?”

云萝拿起那个玉镯直接戴进了她的手腕,“玉养人,这个你先戴着,若不小心磕坏了,我再给你买新的。”

这视金钱如粪土的口气,是她小闺女没错。

刘氏摩挲着手腕上温润的玉镯,暗暗想着待会儿就摘下来藏好,等闲暇走亲戚的时候再戴才好,心里又十分的欢喜。

云萝又从盒子里拿出了几枚玉佩,分给了郑丰谷和文彬、郑嘟嘟。

郑丰谷原本坐在旁边笑呵呵的看着,见此不由惊喜道:“咋还有我的?我一个大老爷们要这些做啥?”

郑嘟嘟却不客气的一把抓了过去,抬头看见三姐竟然先给哥哥把玉佩挂在了脖子上,顿时就不满意了,直把玉佩往云萝的怀里塞,“三姐,我先我先!”

文彬朝他翻一个白眼,站在原地纹丝不动,直到云萝帮他把红绳打好了结,他又朝郑嘟嘟轻哼了一声,带着显而易见的得意。

郑嘟嘟气得把小胖脸鼓成了包子,即便云萝马上帮他把玉佩挂到了脖子上,也不过才稍稍消气一点,直到又拿出瑾儿托她带给胖嘟嘟的礼物,才重新喜逐颜开。

“是木鸟,它还会动呢!”把玩了一会儿,他忽然收起了笑容,抬头问云萝,“三姐,瑾儿哥哥回家了吗?”

“对。”

“他家在哪里啊?”

“在京城。”

“京城是哪里?远不远?”

这个,她也不是很清楚呢。

转头看兰香,兰香就说道:“京城离江南可远了,若是走官道,寻常马车的速度需得半个多月才能抵达,乘船快一些,但逆流而上也得小半个月。”

郑嘟嘟瞪大眼睛张大了嘴,这样的距离是他无法想象的。

这一晚直到深夜才各自散去睡觉,兰香自是跟着云萝,在床外侧占了一个位置。

天还不亮,家里就又忙碌了起来,云萝醒来时听到外面的动静,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昨日从府城回村了。

兰香一骨碌爬了起来,“小姐,您醒了?”

起床穿戴整洁,出门洗漱,然后就开始为食肆的营业忙碌了。

兰香一身村姑的装扮,云萝也换下了她昨日的那一身裙子,重新换回到以前的裋衣单鬏,利索得像个少年郎。

云萝的厨艺不行,但力气大,起床后就换下了推磨的郑丰谷,兰香却是个心灵手巧的,帮着刘氏一起捏包子,捏出的形状竟是三人中最好看的。

刘氏见了不由赞不绝口,兰香抿唇一笑,说:“奴婢的亲娘是厨房里的,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点灶上手艺。”

文彬在灶膛后烧火,探着脑袋往外看了眼,然后挑了两根大白柴塞进灶膛里,一溜烟的溜出了灶房到院子里,拿着筅帚一边把磨出的豆浆掸到木桶里,一边跟云萝说:“三姐,有个事我昨天忘了跟你说,嘉荣师兄向我打听了好多次,问你啥时候回来。”

云萝不停歇的推拉着石磨,闻言说道:“大概是他大哥毁容的事吧。”

文彬朝她竖了下拇指,“我听他话里的意思,先前你送他的祛疤膏一开始用的时候效果很好,但之后就逐渐失去了效用,虽然脸上也恢复了几分,但一些比较严重的地方仍留着骇人的伤疤。”

这是自然的,祛疤膏再好也不是神丹妙药,那屠家大公子的半张脸被烧伤得太严重了,很多地方甚至都已经碳化,必须要先把坏死的皮肉剜去,再经过几次整形,才能大致恢复正常。

先前他们说要先回去考虑一下,大概是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治疗方法?

可是据云萝所知,国医在千年前就应该已经有外科手术了呀,瞧瞧她六爷爷药箱里的那些针线镊子,他还珍藏了两根羊肠线呢。

文彬晃了下脑袋,又说道:“嘉荣师兄的家里人好像考虑清楚了,却没想到你竟然去了府城,身份也变了,可不就有些着急了嘛。”

云萝随手把磨盘上的豆子掸进孔洞里,“如果考虑清楚了,就让他们明天过来吧。”

当初不过随手为之想找个试药的,但事到如今,只要屠家愿意,她也没想过要半途而废。

夏天的太阳出得早,但食肆开门的时候天也才不过是刚刚方亮,而上门的第一个人却竟然不是客人,而是郑虎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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