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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起剑篇 第七十六章 凌霄染尽红尘血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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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朴子背上的道家法剑,如听谕令,当即脱鞘化作一道精光急电,向血色炼狱飞掠而去。

古色典雅的剑鞘之影,还残留在混朴子指前,金光夺目的剑尖却已掠过大半个黑色世界,出现在了近百里之外。

这一剑,是身为张家天师二弟子的混朴子,集聚全力的一剑。其速度已超脱了凡人所能达到的极致,直逼剑仙之境,若有品剑之人在场见得,只怕人间快剑之名,将不在属于“武当剑圣”。

其速度如此之快,其剑势也远非人间一般剑子所能比。

法剑过处,剑啸如龙,涛涛剑气尚来不及铺开,已然不见法剑踪影。直到一两个眨眼的时间过后,法剑留下的金色剑气才在空中似浪潮一般激荡开来。

被张家天师布下玄机大阵的黑色世界,在一瞬即逝的法剑下照的通亮。从混朴子立着的山崖看过去,就好像是渡了一层金,炫目辽阔至极。

黑色世界空中的金色剑气,向两侧涌去的同时,法剑已完全从张家天师布下的玄机大阵中穿过,进入了血浪滔天的血色炼狱。

血色炼狱里,能撕裂凡人肉体的魔气翻涌不息,飞掠而来的法剑犹如一只逆风飞翔的金鸟,去势不堪重负的减慢了三四分。

背对两仪室而立的混朴子向前半侧着身子,用鼻腔再提一口气,以自身生气凝助修为,奋力引剑向前。

他的双唇,紧紧的抿了一条线,原本舒展的眉头锁成一个川字;集聚平生修为极限的剑指,连同整条伸出的左臂都开始轻颤起来。

他已竭力以赴。

进入血色炼狱,往古树掠去的法剑,被置身在血云中的魔卒一路狂扑。或是落空,或是阻之不及,或是被法剑贯体而过。

混朴子这竭力的一剑,击落魔卒无数,大有睥睨天下剑道,佛挡杀佛、魔挡诛魔之势。在那只顾冤冤相报的江湖之上,想必已是无人能敌。

只是这一剑所面对的,不是人。而是魔。

这一剑面对的魔,远不是一般的魔。这魔的真身是那九天之上的神,是那权掌三界、自称为“朕”的帝。

神魔!神魔!一念即神,一念即魔!

混朴子想不明白,为何世间之人历经千劫百难,苦苦修行,只愿登上那天门,得已超凡脱俗、入圣见隐;而那九天之上的神,九天之上的得道之人,所想的却不是造化天地,以清天下迷障,而是将万物视作刍狗、鱼肉,将苍生视作草芥、蝼蚁。

自古苍生如草芥,凌霄染尽红尘血。

要是何其恶毒的心肠,才能许下如此诅咒,将朗朗乾坤,变成涛涛炼狱?

坐落在那九天之上,享尽人间香火、日夜受众生参拜的,到底是神,还是魔?

又或者是说,那些高高在上的神,就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一样,表面上冠冕堂皇、慈眉善目,实际上却是以吸食众生血肉为生?

求神。求神。所求的只不过是神的一点垂怜、一点施舍罢了。

堂堂众生,生而为人,又岂是为跪着求怜而活!

若是如此,混朴子宁愿挺直腰杆,昂首挺胸而死。

在血色炼狱中飞掠的法剑,已出现在古树可见的范围之内。只是一道魔影却从血云中脱出,挡在了法剑之前…

混朴子道心沉凝,不惊不惧。

将右手中的拂尘一挥,继而向内收好,亦并出剑指,顺着轻颤的左臂,向左手的剑指缓缓抹去。

一身一而再、再而三冲顶自身极限的道气,让混朴子面带红光,热血沸腾,连双唇都无法继续抿住。

混朴子右手的剑指,点在左手剑指的第一根关节上。三次竭力提升到难以控制的道气,让混朴子禁不住仰天长呼。

遇到魔人拦路的法剑,随着混朴子的心念,笔直的射向魔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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